近日,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向提交申請的華能、華電、中節能、中水顧問等企業所屬的20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核發了我國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這為7月1日起即將試行的綠證自愿認購交易奠定了重要基礎。彼時,業界認為,這一新政或將使光伏、風電等綠色電力轉化為某種“有價證券”,并實現市場化交易。
不過,也許是立場不同視角便不同,一種市場聲音將未來的綠證理解為“對現行可再生附加費補貼機制的替代”,而受此殃及,一段時期以來,個別可再生能源上市公司股價甚至出現了下跌。
對此,日前,保利協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表示,“在與有關政府機構討論后,擬議的綠色證書機制絕會取代現行的可再生附加費補貼機制,它更是一種補充而不是替代”。
所謂綠證,源于今年2月3日能源局聯合發布的一項被業界視為“重磅”的電力新政——《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首核發230135個綠證
根據《通知》,我國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是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
由此,綠證是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表示代碼的電子證書,是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和屬性證明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憑證。
在此基礎上,《通知》首先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在全國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認購平臺上自愿認購綠色電力證書,作為消費綠色電力的證明。此外《通知》規定,從即日起,將依托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試行為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企業(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所產生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發放綠色電力證書。
據悉,6月12日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共對本次20個新能源發電項目核發了230135個綠證,綠證表征的上網電量共23013.5萬千瓦時,所獲綠證項目主要分布于江蘇、山東、河北、新疆等六個省份,合計裝機容量112.5萬千瓦。
目前,我國綠證的申領與核發工作按照“申領一批、核發一批”的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完成。陸上風電和光伏電站項目可經信息平臺完成自愿開展綠證權屬資格登記后,申請核發綠證。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經信息平臺核對項目是否納入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列入補助目錄容量、申領月度結算電量以及相關憑證的有效性后,向企業予以核發對應項目上網電量的綠證。
而已獲綠證的發電企業可著手準備項目相關宣傳資料,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國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上正式掛牌出售綠證。屆時,全社會就可以通過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以自愿方式購買綠證,實現綠色電力消費。